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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一路朝阳》中有两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
(资料图)
一个是李慕嘉为了和霸总黎明约会失去了最佳在北京买房的时机。
另一个就是暂时没办法买房的李慕嘉把自己的积蓄给了王蓉去买房。
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很接近,所以我打算一起讲,因为这两件事让我印象太深刻 。
因为我觉得这两件事情,李慕嘉做得太蠢了。
疯狂买房的王蓉
王蓉是李慕嘉大学室友,两人一开始的差距其实很明显,李慕嘉比王蓉看起来精明,优秀而且比较精致。
王蓉一开始给人感觉是恋爱脑,扶不起的烂墙,整个人也比较土气,找了很多工作都不体面。
其实这两个人里,更加精明的人并不是进了人人都羡慕的大律所李慕嘉,而是那个一直让人瞧不起的王蓉。
其实王蓉才是那个真正精明的人,只不过她的精明是可以不要面子但是要里子,而李慕嘉的精明却不一样,她可以不要里子,但是一定要面子。
所以王蓉可以接受大家都瞧不起的房产中介这份工作,因为工资高,因为她感兴趣。
而李慕嘉为了留在金达,在这样光鲜亮丽的大律所工作,一开始不惜当老好人,非常卑微。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李慕嘉更要面子,而王蓉更要里子。
王蓉在成为房产中介后,她其实对房子了解比一般人了解更多,其实她在失恋后报复性买房,并不是一种情绪发泄,而是她一种精明和对北京房价的敏锐度。
一开始王蓉买的那个房子附近配套并不成熟,李慕嘉都怀疑王蓉为什么要买在这种地方,甚至说这还是北京城吗?
但是王蓉不一样她说自己看到的是希望。
是的,王蓉其实在这方面比李慕嘉更加精明,她失恋后更加明白生为一个女孩,男人不可靠,工作未必能够一直有,但是房子会一直陪着你。
所以失恋后,她凭着自己在房地产工作的经验,非常果断地请求家里支持她在北京买房。
田蓉的家庭条件其实还不错,能够拿出六十万的首付也算是中产家庭了。
她非常有远见一下子买了三套房,自己省吃省用还房贷,一包泡面恨不得分成一半吃,每个月舍不得买护肤品,舍不得买新衣服,吃穿住都是非常节约。
而李慕嘉不一样,她可以不买房,但是可以刷爆信用卡买一双两千多的鞋子,就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匹配的上在这座商业大楼里上班的身份。
其实田蓉和李慕嘉都一样想留在北京这座城市,只不过她们努力的方式不一样,一个是要面子的努力,一个是要里子的努力。
失去最好买房时机的李慕嘉
后来没多久,北京房价一下子断崖式上升,而田蓉一下子摇身一变变成了同学口中北京富婆。
那些房子就是实实在在的资产,而且还是北京的房子,田蓉就算卖掉一套也是翻身了。
但是她并没有卖,而是想着继续买房,甚至是以小换大让自己的资产越来越丰厚。
也是因为田蓉的翻身,和田蓉的劝导,李慕嘉终于点头愿意买房了,为了她买房,她的母亲拿出来家里全部积蓄十万。
其实这个时候李慕嘉的买房意愿并不强,因为她的首付不够,但是田蓉说北京房价还会涨,现在不买以后更难,哪怕让李慕嘉借钱也要买房。
其实李慕嘉并不想为了让自己买房降低生活质量,但是禁不住田蓉的软磨硬泡,最后终于同意了。
而且田蓉帮她抢到了一套房,一切手续都办好, 只要她那天记得去售楼处签一个字就行。
偏偏那天李慕嘉没有去签字,而是选择和黎光约会了,那是她第一次和黎光正式以女朋友的身份约会。
她完全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完全将自己买房这件事抛诸脑后,而且田蓉找不到她,也打不通她的电话,最后谁也没想到李慕嘉这一次失去了最好买房的时机。
因为第二天,北京房市便出了一个政策。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北京市出台楼市调控十五条细则。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而李慕嘉并不符合买房条件,因为她的社保没有五年,也没有暂住证。
就这样因为一个政策李慕嘉失去了这次最好的买房机会。
第二天在黎光的床上醒来的李慕嘉刚开始听到这个消息其实是有点失落的。
黎光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有得必有失。”是的,对黎光来说一套房子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事。
但是对李慕嘉来说这是她母亲好不容易攒下的十万,而且北京房价对她来说越来越遥不可及。
可是李慕嘉的失落只是那一瞬间,她后来听到觉得自己不能买房反而轻松了很多,觉得自己也不需要活得像田蓉那样为了还房贷日子紧巴巴。
本质上李慕嘉还是更在意自己的生活水平,更加在乎外在的面子,而且那一夜和黎光在一起的喜悦冲散了她对房子的渴望。
把自己原本买房的钱给王蓉买房的李慕嘉犯了大忌
失去了买房资格的李慕嘉并没有太多的失落,毕竟对她来说情场得意,而且还是黎光那样的男人。
但是她和黎光在一起从不谈钱,因为她觉得只有那样他们才是平等的,这才是李慕嘉最天真的地方。
她和黎光的平等从来不是他们之间谈不谈钱决定的。
而是社会地位,财富实力,甚至家庭背景各方面决定的。
不能买房的李慕嘉彻底放松了,她甚至将自己母亲给自己准备的首付钱借给了田蓉买房。
后来田蓉陷入了疯狂买房的状态中,田蓉后来因为资金流转问题,急需七十万现金。
因为前面李慕嘉愿意把自己之前买房的钱全部给田蓉,田蓉觉得李慕嘉反正不买房了,而且现在还有那么有钱的男朋友。
于是田蓉提出让李慕嘉向黎光借七十万给她,也许七十万对黎光来说是一笔小数目,但是李慕嘉没办法开口。
因为她觉得自己可以和黎光谈任何的事情,唯独不能谈钱,哪怕是借钱。
所以李慕嘉拒绝了,因为这件事,李慕嘉和田蓉闹翻脸了,哪怕后来两人都觉得自己错了,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李慕嘉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将自己所有的钱给田蓉去买房,因为那样会给人一个错觉。
给人一种你并不在乎房子,而且非常有钱的错觉。
实际上李慕嘉在乎房子,只是她在乎的是金珑湾的房子。
她只是觉得反正自己目前买不了房,那么把钱借给自己好姐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田蓉是有偿还能力的。
但是正是因为李慕嘉这种想法,导致田蓉认为李慕嘉可以为她做更多。
但是李慕嘉错了,她可以自己拿出全部积蓄,但是她没有办法去求助黎光,这一点田蓉不明白。
而且在田蓉眼中她和黎光交往就是图黎光的钱。
很多人说对朋友要无私,但是并不是如此,我们可以帮朋友,但是需要一个底线,如果超过这个底线可能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因为金钱是最容易考验出人性的,而人性往往是经不住考验的。
其实李慕嘉有很多方式可以帮田蓉,但是她并没有用这些方式,后来李慕嘉问自己上司借七十万,但是那个时候田蓉已经不需要了。
因为李万兵已经给她介绍了一个高利贷,李万兵家里也是非常有钱,但是他并没有自己出钱,而是给田蓉介绍了一个靠谱的高利贷。
虽然利润很高,但是田蓉还得起,最后田蓉还感谢李万兵替她解决了问题,可见有时候不是你倾其所有帮了别人是一个好的决定。
因为那样朋友未必领情,而你可能会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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