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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将从宽处理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倩
8月22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有关精神,并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
近期,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部署各地广泛张贴、深入宣传。
《通告》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规定期限内,也就是今年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投案自首、检举揭发的人员给予宽大处理,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明确对举报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奖励,对广大群众、有关单位人员履行主动报告义务进行了提示。《通告》设定了窗口期,鼓励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摒弃侥幸心理、放下心理负担,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坦白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争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陈鸿翔说,人民法院将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表示,对于社会危害大、主观恶性深的涉恐涉黑涉恶等有目的严重暴力持枪犯罪,涉案人数多、覆盖面广的网络贩枪系列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对于社会危险性小,主观恶性较轻的因个人收藏、爱好、历史遗留等非法持有少量枪支,主动上缴枪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宽、从轻处罚,该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介绍,6月8日,公安部牵头召开了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对深入开展新一轮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门动员部署,强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围绕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公安部部署开展在逃人员缉捕会战,挂牌督办70起重大枪爆案件,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形成了强大打击震慑声势。今年以来,各地共查破枪爆案件1.3万起,打掉团伙37个,捣毁窝点25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万人。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特大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取得了显著战果。
近年来,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连续大幅下降,2022年已降至历史最低,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今年以来,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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