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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相关资料图)
1.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
(1)个人(包括在职和退休)每月缴费2元。
(2)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3)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的1%缴纳。
三、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法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病门诊医疗费用达到法定的额度时统筹基金才开始支付,这个法定的额度称之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就医的医院等级确定,即: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8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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